1月16日,记者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获悉,大会共收到议案62件,其中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1件、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61件。
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,拟将其中的56件作为议案,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、办事机构办理;其余6件,因其内容不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,拟不作为议案办理,属于建议内容的可由提议案人改作建议提出。
就议案办理工作,议案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: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、相衔接,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提供法治保障。二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,高度重视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,积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、执法检查、专题调研等活动,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。三是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,把办理代表议案与编制立法规划计划结合起来,认真做好重要法规草案的牵头起草工作,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。
截至1月16日12时,代表已提出建议、批评和意见545件。